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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法國合法居民,無收入或低收入者,包括學生在內,皆可享有租屋補助之社會福利。留法台灣同學在外租屋住宿,可依照個人經濟情況申請租屋補助。
申請租屋補助的基本條件是具有合法居留(不含短期簽證),房屋必須為簽有正式契約,並且合乎基本住屋條件者(每人必須享有約九平方米以上大小之空間,寓所清潔衛生硬體設備必須有一定水準等)。
請向居住地負責辦理此一福利之家庭津貼出納局(Caisse
d'allocations familiales, CAF)申辦。並請誠實申報收入與可支配財力。
如住宿於大學城、修院宿舍或私營學舍等,請先向管理單位查詢該宿舍是否與家庭津貼出納局簽有合約,如果有,申辦方式將有所不同。
資料更新:2007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