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Taiwan

Google Custom Search
留學生登記
訂閱電子報
 
 
首頁 聯繫我們 訊息快遞 留法生活 法國教育 學歷驗證 領務資訊 同學會 相關連結
 
 
首頁 >> 訊息快遞 >> 2007年起全面換用新式國民身分證須知
 
過期快訊之ㄧ
   
過期快訊之二
   
   
   
   
   
 

請留學生注意:2007年起全面換用新式國民身分證須知
刊登日期2006/12/08

 

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將全面換用新式國民身分證,舊式國民身分證將於同時失效,全國各行政機關及金融機構將不再採用舊式身分證。

 

新式國民身分證之換發期間為民國94年12月21日起至95年12月31日。因故未能於換證期限內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應於事 後持舊式國民身分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換領。

 

國民身分證為個人專屬證件,應由持證者本人隨身攜帶,不宜由親友代為申請換領。是以旅居國外 或大陸地區國人,包括學生、商務或研究人員、僑民等等,應於「回國後」申請換領新證。於旅居其間委託親友在國內辦理各種事務, 則應提出駐外館處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認證之授權書或委任書辦理。

 

舊式身分證停止使用後,各行政與金融機關將針對因故尚未換領新式身分證之國人採取配套措施,以查驗護照、戶籍謄本、授權書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之方式辦理各項作業,而非以國民身分證為唯一身分證明文件。是以旅居國外或大陸地區國人無須擔心若無新式國民身分證,是否會影響其國內各項行政或金融手續之辦理。


---------------------------------------------
回到訊息快遞首頁
查詢過期快訊檔案:頁一頁二

 

 
 

網站導覽 © SERVICE CULTUREL - BRTF 2007 TOUT DROIT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