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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法國教育導覽 >> 高教文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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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整體文憑與職業證照分級

依據1967年與1969年確立之跨部會分類法則,法國整體文憑與職業證照系統分為6級,其中從第1級到第3級為高等教育文憑,對應於傳統的法國高等教育三階段(3 cycles:大學前2年為第1階段、大學後2年為第2階段、研究所為第3階段)。然而,進入歐洲高等教育區域統合程序後,原第1階段(1er cycle,亦即大學第1年至第2年)面臨重新規劃以便符合歐洲國際標準,因此也影響到原第3級文憑(大學第2年畢業),未來此類文憑將逐漸消失,僅存部分職業取向之非國家文憑。此6級文憑與職業證照示意如下圖:

等級 各級文憑或證書範例 相對台灣年資
Niveau VI 無文憑、CFGDNB 國中
Niveau V BEPCAPCFPA 高職二年畢
Niveau IV BaccalauréatDAEUBPBT 高中、高職畢
Niveau III DUTBTSBMDMA 大學第12
Niveau II LicenceMagistère 大學第34
Niveau I MasterDoctorat 研究所

歐洲高等教育區域統合程序

歐洲高等教育區域統合程序,俗稱「波倫亞程序」(processus de Bologne),依據1997年里斯本公約(Convention de Lisbonne)、1998年索邦大學宣言(Déclaration de la Sorbonne)、1999年波倫亞宣言(Déclaration de Bologne、2001 年布拉格公報(Communiqué de Prague、2003年柏林公報(Communiqué de Berlin)以及2005年柏根公報(Communiqué de Bergen,下次跨國教育峰會將於2007年假倫敦舉行,牽涉共45國之泛歐教育區域統合工作,預計於2010年完成。

法國高等教育體制為因應配合歐盟教育區域統合,並促進其高等教育之國際競爭力,在文憑名稱、修業年限及學分授予方面採行改革措施。惟現行體制下,部分法國既有高等教育文憑制度與改革中的歐盟高等教育文憑仍然並存。以下將分述簡介法國現行的高等教育各階段文憑,以及法國教育部因應歐盟教育區域統合,正進行中的高等教育文憑新規定。

歐洲統合新制   法國舊制
博士
Doctorat
bac+8 博士
Doctorat
研究碩士
Master de recherche
專業碩士
Master professionnel
bac+5 深入研究文憑(DEA
高等專業文憑(
DESS
bac+4 舊制碩士
Maîtrise
學士
Licence
bac+3 舊制學士
Licence
bac+2 大學通識文憑
DEUG

學碩博(LMD) 國家文憑體系

學碩博國家文憑體系,除學士修業年限與台灣不同外(高中畢業後修業3年),大致與台灣相同,此處簡單圖示如下:

高中畢業後
修業年限
學位分類
(粗黑字為取得正式文憑年)
累計歐洲學分
crédits ECTS
bac+8   Doctorat 480
bac+7  
bac+6  
bac+5 Master 2
professionnel
Master 2
recherche
300
bac+4 Master 1 240
bac+3 Licence 3 180
bac+2 Licence 2 120
bac+1 Licence 1 60

非學碩博體系國家文憑

非學碩博體系文憑通常分為:國家文憑(diplômes nationaux)、學院文憑(diplômes d'université/d'école/d'institut)二大類。

法國大專院校所頒發之非學碩博體系國家文憑包括:大專技術文憑(Diplôme universitaire de technologieDUT,為bac+2)、高等技師證書(Brevet de technicien supérieurBTS,亦為bac+2)、專業學士文憑(Licence professionnelle,等同Licence學力,惟偏向技職訓練 ,目前為技職教育體系舊制bac+2文憑之改革方向)、舊制碩士(Maîtrise,等於Master1學力,然可取得文憑)、三年制碩士(Magistère,招收bac+2同等學力者,畢業時具bac+5學力)、 或舊制之DEUGbac+2繼續於部分學院中頒發。

除教育部主管之上述文憑外,另有農業部(主管獸醫、木業、農漁與畜牧等文憑)、文化部(主管建築、藝術、設計、音樂、舞蹈與表演藝術等文憑)、體育部主管之國家文憑,另於技職教育體系藝術教育體系中詳述。

學院文憑

法國大專院校所頒發之學院文憑種類甚繁,其中牽涉到國家如何採認的問題。

部分文憑屬於「國家認證文憑」(un diplôme visé par l'Etat,此認證俗稱visa,或稱),以商業學院文憑為代表,此國家認證乃具效期,頒發時限自16年不等,視法國教育部學術審查委員會就文憑提供之教學內容做出之意見而定。另一種國家採認方式為「同等學力採認」(un diplôme homologué de niveau x,此採認程序稱為homologation),亦即由法國教育部經學術審查後,採認特定學院文憑「具有第x級國家文憑效力」。高等教育文憑級數自第3級至1級不等(分級方式詳見前文)。此類文憑以泛藝術學院文憑為代表。

此外,公立大學中亦設有非國家文憑類之大學文憑(diplômes universitaires,簡稱DU),此類文憑一般未經上述程序採認,每項文憑入學資格與修業年限亦不相同。然而,有必要向同學說明的是,持此類文憑返國任職時如何採認,並不屬於台灣教育部管轄,惟若牽涉教職申請,則以個案方式提交教育部召開學審會審查之。

資料更新: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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